根据GB 3608-2008,《高处作业分级》规定,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即为高空作业,2-5米属一级风险,需配备安全带与防护网,严防坠落事故发生。
高度5-15米为二级,15-30米为三级,30米以上为特级,随高度递增须增设双重防护、升降平台与实时监测系统,确保作业稳定性和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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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执行高度分级管理,可将高空坠落事故率降低70%以上,减少停工损失与赔偿成本,为企业创造显著安全经济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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